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投得新增的200部純電召的士。
特區公報今日 (25日) 刊登行政長官行政命令,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區與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的公證合同。
澳門電召的士公司現正經營100部電召的士,按規定,新增200部電召的士須採用6座位或以上的油電混合或環保能源輕型汽車,並提供不少於5部無障礙的士及不少於10部大型的士。另外,政府將允許承批公司分兩批營運200部電召的士。
(編輯:盧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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