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問責制度諮詢後修法
當局加強培訓促公僕廉潔
【本報消息】議員高天賜就特區廉潔問題提出口頭質詢,當中提到國家清廉指數(CPI)多年來一直沒有被評估。行政公職局長高炳坤回應指,自一二年起,透明國際“清廉指數”(CPI)的評分由十三個國際機構或非政府組織的評分資料所構成,因當中只有一個機構有對澳門評分,不符合透明國際所規定的最少具備三個評分機構的資料才能列入評審範圍的要求,故未有把澳門列入“清廉指數”的評審地區。
四方面規範問責
問責方面,高炳坤稱,為進一步完善現行問責制度,去年度施政方針提出檢討官員問責制,規範行政、政治、法律、道德四大問責規定,健全問責的配套制度。按照有關施政要求,政府成立了工作小組,全面檢討領導及主管人員的一般義務及特別義務、職責、紀律制度,以及退休福利制度等,尤其是社會關注如何平衡官員問責與退休福利的問題,以及各相關制度或有不一致的情況。有關工作已完成並向上級呈交報告。今年將根據檢討結果及完善建議,首先修訂行政責任方面所涉及的紀律制度及退休與離職制度,在進行諮詢後啟動相關修法工作,以完善領導及主管人員行政問責的相關規範,使有關制度得以公平和有效地實施,避免違紀的公務人員藉離職或退休規避或減輕處分。
擴領導課程培訓
多位議員追問廉署年報提到的領導濫權問題。高炳坤稱,廉署報告中提到的一些問題,過去一直受到當局重視。一直以來,有通過培訓向公務員解釋相關內容,過去亦已組織不少培訓課程,但重點是概念及責任培訓,未來會加強違反責任後的可能承擔的刑事及民事責任,以及從個案形式向各公務員解釋有關工作。另外,由去年開始,已針對領導主管特別開辦了課程,隨着課程檢討後,會重點擴大課程的組織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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