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般會將見識淺陋,缺乏識別事物能力的人比喻為「有眼不識金鑲玉」,但其實這句俗語一直被大家所誤傳,它的原話應是「有眼不識荊山玉」,但無論是「金鑲玉」還是「荊山玉」,其實當中的「玉」都是指古今著名的和氏璧。
其實「有眼不識荊山玉」這句話就是因當初楚厲王、楚武王不識卞和所獻上的璞玉而來。話說《韓非子•和氏》載,春秋時楚人卞和見一鳳凰落在荊山的一塊青石上,由「鳳凰不落無寶地」而認定石中必有寶玉,便將此璞玉獻給了楚厲王。楚厲王命玉工辨識,得到的回答是普通石頭,一怒之下,命人砍下了卞和的左腳。楚厲王死後,楚武王即位,卞和又去獻寶。楚武王也命玉工辨識,玉工仍說是一塊石頭,卞和又因欺君之罪失去了右腳。楚武王死後,楚文王即位。卞和懷抱璞玉在楚山下哭了三天三夜,直到「泣盡而繼之以血」。楚文王聞說很感奇怪,派人問他:「天下受刑被砍掉腳的人很多,你為何如此悲傷?」卞和答道:「我悲傷的不是被砍掉了雙腳,而是美玉被當成石頭,忠貞之士被當成騙子。」楚文王聽後命玉工剖開那塊石頭,果真是一塊稀世寶玉。為了彰顯卞和之名,楚文王將此玉命名為「和氏璧」。傳說此璧冬暖夏涼,百步之內蚊不敢飛近。又因此璧出自荊山,故後人又稱之為「荊山玉」。而由「和氏璧」而衍生的「有眼不識荊山玉」的俗語也因此流傳開來。
至於為何後來會變成「金鑲玉」,除了有諧音之嫌,還與漢孝元太后王政君一怒摔傳國玉璽有關。秦統一中國後,「和氏璧」幾經轉手,落入秦始皇之手。秦始皇於是命玉工將其雕琢為玉璽。此玉璽方圓四寸,上紐交五龍,正面刻有李斯所書「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篆字,以作為「皇權天授、正統合法」之信物。玉璽玲瓏剔透,巧奪天工,秦始皇愛不釋手,將它奉為神物。秦二世子嬰降漢後,將此玉璽獻給了劉邦。劉邦細心呵護著玉璽,並在西漢王朝建立後將它作為了新王朝的傳國玉璽。劉邦也希望玉璽能夠在劉家世世傳受,將它稱作「漢傳國璽」或「漢傳國寶」,並將傳國玉璽珍藏在長樂宮。直至西漢末期,兩歲的孺子嬰即帝位,遭到王莽篡權,王莽要改朝登基,需要玉璽來證明自己的合法性,於是派王尋、蘇獻,脅迫其姑姑孝元皇太后交出玉璽。怎知太后一怒之下,將玉璽取出猛力擲在地上,玉璽當即被摔掉一角。王莽見玉璽受損,連聲歎息,忙招來能工巧匠修補,匠人想出用黃金鑲上缺角的奇招,修補後竟也愈加光彩耀目,就美其名為「金鑲玉璽」,這便是「金鑲玉」的由來。
其實無論是「有眼不識金鑲玉」還是「有眼不識荊山玉」,此「玉」都是指和氏璧。再者,兩句話的意思都是指見識淺陋,缺乏識別事物能力的人,無論是用「金鑲玉」還是「荊山玉」差異都不算大,但我們也應知道兩者的差別及其背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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