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門新聞
  • 國際新聞
  • 科技資訊
  • 影視娛樂
新聞
  • 顧平中國畫展明教科文中心揭幕
  • 饒宗頤荷花佳作回歸館周五展出
  • 青少年流行時裝 技術大賽昨舉行
  • 義工製35000衛生福袋 捐贈菲律賓貧困地區
  • 20170816B7澳門新聞
  • 3澳門啟動高清話音通訊功能
  • 新福利參與青年善用餘暇計劃 為新生代提供實習體驗
  • 結伴同行親子遊完滿舉行
  • 澳門福建文化節周末舉行
  • 扶康會寶利中心舉辦保齡球活動
  • 政府公佈修改青年創業援助計劃
  • 20170815B7澳門新聞
  • 陽光少年外展雲南交流圓滿完成
  • 井岡山澳門同學會 拜訪中聯辦
  • 麥瑞權質詢青年政策成效
  • 文創團體訪深圳交流
  • 20170814B7澳門新聞
  • 旅院香港推廣優質旅遊教育
  • 交通局持續優化巴士服務
  • 梁榮仔指新式咪錶機操作困難

​台灣當局修法 放寬陸配親屬短期探親

2019-04-11 23:49

【香港中通社4月11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內政部」11日通過「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修正草案,放寬大陸配偶親屬來台短期探親資格,並鬆綁境外優秀人才的大陸親屬探親資格。此外,修法也縮短健檢醫美證件有效期。

本次修法增訂台灣地區人民「三親等內血親的配偶」(如繼父母、大嫂等)及經許可在台居留者的「二親等內血親及其配偶」,可以申請來台探親。

為配合攬才留才政策,修法也增訂依境外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在台工作及居留者的「大陸地區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身心障礙且無法自理生活的成年子女」,可申請來台探親或隨行團聚。

此外,增訂台灣地區無戶籍者或香港澳門派駐台灣人員,其在大陸地區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且無法自理生活的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請來台隨行團聚,以符合人倫親情需求。

至於健檢醫美證件有效期,為讓醫院掌握來台動態,避免來台從事不法活動,並考量安排醫美健檢所需期間3個月即已足夠,本次修法也將入境證件有效期從6個月修正為3個月,停留期間15日維持不變。

修正草案將依法製作業程序,報「行政院」審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