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表示,由勞工事務局提供技術及行政支援的勞動債權保障基金自2016年1月開始運作,向僱員及工作意外或職業病死者的家人提供相關法定保障,以確保有關勞動債權未獲債務人履行時得到支付。根據該基金的工作報告,2016年之前由社會保障基金轉交跟進的個案共108宗;2016年共接獲379宗申請個案,涉及59間公司;2017年接獲158人次申請,涉及30家企業。基金該兩年共墊支及支付金額21,808,626元,返還款項只有607,239元,即可收回款項佔總支付金額不足百分之三。
她指出,勞動債權保障基金的收入包括政府的初始撥款,《聘用外地僱員法》規定的聘用費的百分之五及政府預算的轉移收入等。作為公共基金,有需要確保相關公帑的支出合理性,防止制度被濫用,政府更應積極探討透過勞動法律的修改等,進一步加強對於欠薪行為的跟進及完善追討機制。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勞動債權保障基金2016年運作以來,申請債權墊支或支付的僱員主要涉及哪幾個主要行業?
二、根據勞動債權保障基金工作報告,2016及2017年墊支及支付金額總數為21,808,626元,但返還款項僅為607,239元,不足百分之三,基本上“追唔返錢",有關部門有否審視返還比例極低的原因?當中有否濫用或不規則的情況?
三、勞動債權保障基金2016年運作以來執行情況如何?相關法律制度或行政規定有否需要檢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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