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原副書記
李華楠被檢方依法逮捕
【中新社廣州十九日電】十九日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共深圳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華楠(正廳級)被檢方依法逮捕。
經查,李華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和打高爾夫球,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多次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中共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稱,李華楠甘於被腐蝕圍獵,生活奢侈,作風糜爛,家風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李華楠,男,漢族,一九五九年六月出生,安徽太和人,在職研究生學歷。二○○五年六月至二○一八年期間曾任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任,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秘書長,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光明新區黨工委書記等職,二○一八年十月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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