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澳道路環境極複雜,但仍有不少駕駛者及行人對路上的安全意識甚為薄弱。治安警公佈的最新數字,今年首兩個月錄得一千九百四十三宗“駕駛時使用手機”檢控個案,同比升逾一點四三倍,其中電單車司機“玩手機”勁升逾三點四倍。駕駛者應謹記守法及安全駕駛,罰錢事小,賠上性命就不值。
治安警公佈,今年一至二月錄得二千零八十七宗交通意外,同比升近一成二;交通意外受傷七百零八人,微跌百分之六點三;死亡一人。去年首十一個月檢控公共道路超速二千四百多宗,同比減少一成一;友誼大橋超速二十九宗,同比勁升一點九倍;西灣大橋超速一百八十三宗,同比升逾三成二。而今年一至二月檢控衝紅燈一百二十二宗,同比微升百分之零點八三;其中電單車佔五十三宗,同比升近六成。另外,檢控無牌駕駛四十宗,同比升一成四,當中電單車佔最多。
今年一至二月,警方檢控“駕駛時使用手機”一千九百四十三宗,同比升逾一點四三倍;其中私家車佔一千八百多宗,電單車七十五宗,升幅分別是一點三八倍,以及三點四一倍。根據規定,禁止駕駛員於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利用免提功能通話除外,違者罰款六百澳門元。警方曾表明,法律明確規定,不能在駕駛時“使用”手機,不論玩“臉書”、微信或打電話,全都是“使用”,即使調整手機光暗度、校震機等亦然。倘若警員目擊違規而未能即時截停有關車輛,則會記下車輛資料檢控。而警員根據目睹事實就可提檢控,甚至無目睹,但認為有強烈違法跡象亦可檢控。
當局前年元旦日開始,提升公共停車場、咪錶車位違例被鎖的開鎖費,單車由五十元增至二百五十元、電單車由一百二十元增至七百五十元、輕型汽車由三百元增至一千五百元、重型汽車及特別車輛由四百五十元增至六千元;存放車輛費及“鎖轆”拖車費亦同步增加。其後又規定,凡涉及其他街道違泊車輛(如黃線實線或行人道等違泊)如被拖車,與上述劃一收費。
治安警的數據顯示,今年首兩個月檢控“公共道路鎖車”三百零五宗,同比升逾四成六,其中汽車佔二百二十七多宗。檢控“收費/咪錶鎖車”三千一百多宗,同比升近一成;其中電單車同比增近一點二七倍,有七百七十多宗。而檢控違例泊車十二萬三千四百多宗,同比減少兩成半,當中以“公共道路違泊”最多。
今年一至二月,警方錄得十三萬四千八百多宗“違反道路交通法/規章”個案,同比減少兩成二;罰款總金額三千零五十九萬多元,同比減少一成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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