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總結首屆工作,委員會共接獲二十七宗醫療事故鑑定申請,受理了十八宗,其中十四宗已完成鑑定,其中有三宗界定為醫療事故,並向醫療服務提供者提出了四十六項改進工作建議。醫鑑會表示,委員會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以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為原則進行鑑定工作。過去兩年,不斷完善各項工作程序,新一屆已全面投入工作。
第一屆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任期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開始,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結束,委員會總結過去一屆的工作如下,期間接獲二十七宗醫療事故鑑定申請,受理了十八宗,其中十四宗已完成鑑定,三宗鑑定程序未完結,一宗自行撤回申請;未被受理的九宗個案,有五宗因不符合法律規定被駁回,四宗申請手續未完備,有待申請人補交資料。
醫鑑會表示,已完成鑑定的十四宗個案,其中有三宗為醫療事故。有五位利害關係人在法律規定期間就鑑定報告書內容提出聲明異議,委員會依法回覆。委員會在鑑定程序中共對九十二人進行了聽證,聽取了十三位來自港澳及內地專家學者的專業意見,向相關醫療機構調閱病歷、請求說明,以及要求協查部門提供資料共八十五次,到醫療場所現場勘查兩次;十四份鑑定報告共引用一百七十一篇不同國家或地區的醫學文獻,向醫療服務提供者提出了四十六項改進工作建議。
委員會依法受理兩宗屍體剖驗申請,並聯繫衛生局仁伯爵綜合醫院法醫科完成相關剖驗程序和發出報告。委員會召開了一百三十三次全體會議,議程包括調查聽證,聽取專家意見,討論和審議鑑定報告書,決議重要的行政事務,以及內部專題研習等。
委員會為加強技術鑑定力量,去年與廣東省醫學會建立了技術支援機制,當個案涉及特別複雜的醫療技術問題時,委員會可透過機制邀請或委託澳門境外的專家、學者、機構就鑑定工作給予意見和提供協助,確保鑑定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委員會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以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為原則進行鑑定工作。過去兩年,委員會不斷完善各項工作程序,為醫療事故鑑定工作築起堅實的平台。隨著行政長官批示生效,第二屆委員會繼往開來,已全面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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