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民眾建澳聯盟昨舉辦「都市更新何時見曙光?」的講壇;當中指出,一直以來,無論是舊區重建或是都市更新,相關工作之低效備受批評。政府首於二00五年提出舊區重整計劃,之後成立舊區重整諮詢詢委員會,二0一三年相關法案夭折,而至二0一六年轉成立「都市更新委員會」,兜兜轉轉十幾年,但工作未有實質進展。至於特區政府日前正式成立「都市更新公司」,表示推展都市更新計劃。民建聯質疑,在未有相關法律出台的情況下,該公司會不會面臨空轉?實質的都更計劃又能夠推進多少?
城規會委員陳德勝指出,在未有都市更新法律及總體城規出台前,政府先設立都更公司是本末倒置。他強調,相關的法律配套是不能凌駕於總城規之上,否則日後可能會出現法律衝突,甚至令都更公司出現空轉,浪費公帑,做不到任何實際工作,亦影響政府的管治威信。他希望下屆政府能有擔當,加快總體城市規劃的出台。
陳德勝還表示,現時有聲音要求盡快拆除重建祐漢七棟舊樓樓群。但是,這個社區重建後是甚麼性質?是純住宅?還是兼顧商住,又或要有旅遊設施?他認為,應該要總體城規而定了規劃下,才可以進行都市更新,而不是從七棟舊樓出發去做都市更新。
蘇文欣批評,政府在考量的相關政策透明度不足,而受影響最大、要被拆樓的市民是完全不清楚計劃進度,亦缺乏表達意見渠道。他希望下屆政府能增加透明度,以及聆聽居民表達訴求。
民聯智庫理事長陳冰冰指出,在法律配套未出台的前提下,設立都市更新公司只是敷衍社會。又指法律法規出台後亦未必適用於每個社區,建議政府設立社區試點,先行先試區域性都更,並配合研究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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