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治安警察局至今收到三個遊行預告,擬於五月一日舉行遊行活動,其中一個發起團體於昨日上午通知取銷遊行,另外兩個遊行預告涉及兩名澳門居民,並在兩個地點集合。治安警察局於本月二十四日與有關發起人展開會議,通知其治安警察局依法作出的決定及活動進行時須注意事項。各遊行活動路線及基本資料如下:
三角花園(一名澳門居民):集合時間十三時,出發時間十四時。
遊行路線:於三角花園出發,途經拱形馬路、罅些喇提督大馬路、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南灣大馬路、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橫過斑馬線進入何賢公園)、何賢公園(不超過五名代表於「中聯辦」遞請願信)、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灣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五名代表於「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友誼橋大馬路(一名澳門居民):集合時間十三時,出發時間十四時三十分。
遊行路線:於友誼橋大馬路四八八號海天居H舖前地出發、途經東北大馬路、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南灣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五名代表於「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在會議中,治安警察局向出席會議的遊行發起人作出以下提醒:
應自行組織糾察隊,以維持自身隊伍秩序;
控制參與人士的情緒,避免出現過激行為,應和平理性地表達訴求;
注意同行長者及小童的安全,將其安排在隊伍較安全的位置;
遊行期間禁止燃燒物品,以免造成意外或引致遊行秩序混亂;
注意天氣變化,做好個人保護措施;
遊行必須在和平及合法的情況下進行,包括遵守集會示威法及國旗法。
治安警察局重視遊行集會活動的秩序及安全,並於遊行當日派出適量警員維持人群及交通秩序。治安警察局呼籲上述活動的遊行發起人及參與者,有關活動必須在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且盡量減少對其他道路使用者之影響。參與遊行人士應遵循在會議上確認之路線行進,否則將被視為不合法。廣大市民如當時途經上述地點,請配合在場警員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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