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就傳媒問及特區政府向參與內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澳門居民提供的具體津貼比例及相關措施,衛生局李展潤局長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內地的醫療保障制度分為不同的形式,若是在內地工作的人士,其工作單位強制為其購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即國家、工作單位及個人均付費。
至於學生又或非到內地工作的人士,可能會加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該制度是政府補助一部份,個人承擔另一部份,但不同省市的政府津貼比例亦不有同,以珠海為例,成年居民個人繳費三百七十元/年,財政補貼五百五十元/年。而根據珠海方面的建議,澳門特區政府為這類居民承擔政府補助那部份,經討論,考慮到是在內地居住的本澳居民,特區政府承擔該部份補助亦屬合理。
至於津貼居民須承擔保費的比例,將參考本澳現行公共醫療服務群體的劃分標準,例如六十五歲或以上獲免保費,六十五歲以下或非高危群體則須付自付保費那部份;此外,亦會釐定不同情況的補助比例,例如六十四歲未享有免費醫療人士為例,若在本澳進行「洗腎」(血液透析),亦可基於經濟困難申請減免部份醫療費用,因此,衛生局正與各方面積極討論以釐定標準。
衛生局強調,內地醫療保險制度是屬於一種保險制度,其原則是責任和權利對等,參保人具有責任和義務,其負擔的責任(自付保費)直接影響所獲得的權利。而澳門醫療保障制度是屬於一種福利制度,保障全面,更加有效率及精準,特別是充份保障了弱勢群體和長期病患。
衛生局重申,就在內地生活或養老的澳門居民參與內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措施,目的是為了方便澳門居民到大灣區生活,融入大灣區,儘量方便居民容易獲得醫療保障,故此,衛生局將盡力協助居民加入內地的醫療保障制度。衛生局正持續與國家醫療保障局、廣東省、珠海相關部門商議細節和程式,倘有進一步的確定訊息,將立即對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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