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交通事務局消息:為保障摩托車使用者之安全,交通事務局按照《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相關規定,至今已核准逾八百五十款摩托車頭盔型號,並與治安警察局持續於各區開展頭盔抽檢聯合行動。據統計,今年一月至四月,兩局進行了十五場聯合行動,共抽查一百七十五架次車輛、合共抽檢了一百八十八個頭盔,當中百分之八十九點三六的頭盔符合要求;其中一百六十八個頭盔為已獲核准型號,二個為符合法定技術標準但未經核准,另外十八個則初步懷疑不符合法定技術標準,已交由治安警察局跟進處理。
使用頭盔不繫緊安全帶可罰六百元
交通事務局提醒摩托車駕駛者及乘客,應選用已核准型號之摩托車頭盔及正確佩帶,尤其須繫緊頭盔之安全扣帶,以使頭盔真正起到保護作用。市民如欲查閱摩托車頭盔已核准型號資料,可瀏覽交通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dsat/helmet.aspx、「交通資訊站」App或親臨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而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倘使用頭盔時不繫緊安全扣帶者,視為無使用頭盔,可被科處罰款澳門幣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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