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擬兩階段建港澳青創基地
【中新社廣州廿七日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廿七日消息,省政府日前印發《關於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的實施方案》,提出分兩階段將基地打造成為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活力區、融合發展示範區、安居樂業試驗田。
第一階段(到二○年),在南沙、前海、橫琴三個自貿片區分別打造南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前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和橫琴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充分發揮三個基地的引領示範作用,實現港澳青年進入基地創新創業的政策障礙基本消除,資金、信息、技術、服務等瓶頸問題得到解決,港澳青年入駐基地創新創業成為常態。
第二階段(到二五年),上述三個基地輻射帶動效應進一步發揮,珠三角九市各建設至少一個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以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為龍頭的“1+12+N”孵化平台載體佈局基本建成,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的基礎設施、制度保障、公共服務供給到位,粵港澳共同參與基地建設運營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
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
該通知顯示,到粵創業的港澳青年可與廣東本省青年同等享受創業培訓補貼、一次性創業資助、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租金補貼、創業孵化補貼等扶持政策;廣東將加強遴選港澳青年優秀創業項目給予資助;積極與港澳溝通,把港澳科技創新基金、青年發展基金等優惠政策措施覆蓋至在粵創業的港澳青年。
同時,在基地設立“港澳青年人才一站式服務窗口”;設立支持港澳青年創業並覆蓋創業全階段的母基金和配套子基金,令更多資金專項投資於港澳青年初創期、早中期項目。
在滿足港澳青年多層次住房需求方面,該通知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租住人才住房、入住人才驛站;把入駐創新創業基地中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納入當地公租房保障範疇;對符合相應條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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