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消費者委員會及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簽署了《關於設立金融消費糾紛調解計劃的合作備忘錄》(下簡稱《備忘錄》),為本地金融消費糾紛提供多一個處理渠道。有關「調解計劃」覆蓋申索額不高於100萬澳門元的金融消費爭議,且投訴人首次知悉其損失之日起計兩年內提出的調解請求。
《備忘錄》在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和辦公室主任丁雅勤的見證下,由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世貿仲裁中心全體委員會主席徐偉坤共同簽署。
陳守信表示,因應「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出台,預計未來跨境的金融消費活動越來越多,為此三機構建立澳門「金融消費糾紛調解計劃」,除為解決本地金融消費糾紛提供多一個簡單便捷的制度選擇,也為即將建立的大灣區9 + 2金融消費糾紛調解合作機制奠下基礎,推動大灣區城市接軌。「調解計劃」將有利未來民生金融發展,協助業界充分把握三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帶來的商機。
他又稱,現時本澳每年涉及銀行或保險服務的投訴有百多宗。機制主要針對銀行及保險公司的金融服務,具體方向是經金融機構處理的金融投訴,消費者仍感不滿,會轉介到「調解計劃」,由世貿仲裁中心進行調解。至於有關「調解計劃」覆蓋申索額不高於100萬澳門元的金融消費爭議,陳守信稱,申索額以 100萬元起步已足夠,有利與大灣區城市對接,並會視乎社會情況調整金額。
徐偉坤表示,該中心培訓了120多位調解員,法律及金融範疇佔三分之一,相信現時可以應付,並陸續培訓調解員。未來「調解計劃」與大灣區城市對接,將與大灣區「9+2」仲裁及調解機構簽訂協議,相信在兩、三月個內啟動,屆時涵蓋大灣區的調解服務。
「調解計劃」是參考了鄰近地區的金融消費糾紛調解模式,並結合澳門實際情況,由金管局、消委會和世貿仲裁中心三方商討設立,所有獲金管局許可的金融機構將成為「調解計劃」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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