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31日電】(記者 江陽)香港立法會5月31日舉行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討論有關《逃犯條例》修訂的議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會議。她在會後接受傳媒採訪時表示,如果修例生效,會確保與提出引渡的申請一方先達成有關移交安排的協議,列明清晰的保障,才會移交逃犯。
當日,鄭若驊在會議上指出,有議員就修訂《侵害人身罪條例》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賦權政府及司法機關處理香港永久居民涉及在境外涉嫌謀殺、誤殺或意圖謀殺的案件,並無追溯力,且偏離政府一直沿用的屬地原則,因此並不可行。
她強調,移交逃犯是國際性的安排,對香港發展非常重要,需要一個完善可行、適合不同司法體系的機制解決。有關人權保障,行政長官在處理是否啟動移交逃犯請求時,可以在協定中加入符合人權保障的要求,法庭也將考慮申請司法覆核的情況,增加條例中的保障。
鄭若驊在會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如果《逃犯條例》修訂生效,會確保與提出引渡的申請一方先達成有關移交的安排和保障,才會移交逃犯;若對方不願履行移交協議,港府就不會簽署;如果對方引渡疑犯後,發現對方未有做到有關安排,香港方面會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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