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審社保基金指定撥款
財政盈餘恆常撥款未雨綢繆
【本報消息】特首崔世安爭取連任政綱中提出,要設立社保基金與財政盈餘掛鈎的撥款機制。
政府現制定了法案,將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後的中央預算執行結餘的百分之三,指定撥給社保基金,保障基金持續運作。立法會二常會昨下午三時首度細則性審議法案,主席陳澤武會後總結指,該恆常撥款機制能夠未雨綢繆,但法案對基本儲備不足的撥款規定,與現行“財政儲備法”不同,將約政府下周解釋。
《鞏固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資源》法案上周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由二常會細則性審議。陳澤武、委員會秘書黃潔貞昨會後總結時指,會上委員仍關注為何將撥款額訂為百分之三,據政府早前引介,是由《博彩撥款現況及財政狀況推算報告書》演算得出。當中採用了澳門未來人口模型、社保基金收入數據等。
四十年後負增長
陳澤武指,社保基金最快將於二○四一年開始錄得負增長,二○五九年資產總值出現負值。去年社保基金到立法會介紹時亦提到,一七年結算收入約一百○七億元,開支四十多億元,盈餘有六十五億元。現時澳門仍有超額儲備,可隨時向社保基金撥款。不過制定恆常的撥款機制,可未雨綢繆,保障社保基金持續運作。
在撥款方式上,法案對基本儲備不足政府經常性開支的一倍半,採由中央預算執行結餘扣除所需金額。但《財政儲備法律制度》則以超額儲備撥款補足差額,方式不同,將導致向社保基金的撥款額不同,需要政府作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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