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勞工局回覆議員李靜儀書面質詢時稱,勞動債權保障基金於 2016年至 2018年,因未具法院確定判決下向基金提出墊支申請,且獲基金預先支付最多為受保障債權一半款項的申請共 243人次,涉及款項約 673萬元;而因具法院確定判決申請人未能透過司法途徑收回欠款,並獲基金批准的申請共 661人次,約 2,870萬元。 勞工局表示,為免勞動債權保障基金被濫用,局方對所有申請個案都是嚴禁按照法律規定分折和審批,目前透過司法途徑、申請人返還等途徑收回的債權款項約為 55萬元。至於是否需要相關的法律法規,則需要繼續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盧宇恆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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