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黃潔貞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規劃在新城B區和E1區興建的保安部隊建築群的詳細內容,以及興建中的檢察院臨時辦公大樓能否在2020年第4季如期竣工。
黃潔貞關注近日有報導指檢察院涉租賃糾紛,作為保證法治社會基石的司法機構險被“迫遷”,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討論。事實上,今次事件已非首例,多年以來政府各部門租用商廈,長期“捱貴租”和受“迫遷”之苦。今年初,財政局公物管理廳表示,已透過與業主審慎協商,要求提供較長年期租約和較相宜租金,但今次檢察院最終仍要透過加租才避免“迫遷”的命運,反映當局與業主的“審慎協商”未達如期效果。為了特區政務的長遠發展,加快興建政府機構辦公大樓一事已迫在眉睫。就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2016年審計報告曾指出工務局在新城填海B區政法區及E1區保安部隊建築群沒有明確規劃,亦沒有任何具體資料,如提供興建政府辦公設施的土地及空間的供應量。現時當局是否已進行相關規劃,以及詳細的內容為何?何時會開展相關興建工程?
二、就今次糾紛,請問續租後的租約能否配合未來,避免檢察院再次面臨業主要求收回單位的所謂“迫遷”情況?未來檢察院臨時辦公大樓竣工後,能否完全滿足現時分散於本澳不同區域四幢商廈內的辦事處所需要的辦公空間?
三、當局現時正翻新荷蘭園大馬路的舊建築作政府總部的內部辦公室,今年首季亦開展新口岸區一土地興建政府辦公大樓的工程。請問有關工程預計何時完成?能為政府節省多少租金開支?除上述地點外,當局有否其餘翻修空置政府物業,以及在收回土地興建政府辦公大樓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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