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術節閉幕演出“鏡海魂”的宣傳海報涉嫌擅用他人粵劇劇照元素。文化局局長穆欣欣表示,當局已完成事件的紀律程序,有關的設計人員承認製作海報時曾採用網上局部圖片,當局已按設計人員的日薪科處罰金,並向圖片擁有者支付約 2萬元的版權費,她認為有關金額符合版權使用原則。另外,文化局並補充,涉事人員被科處的罰金比當局支付的版權費更高。
穆欣欣又強調,從事文化工作應具備版權意識,希望透過今次事件引以為戒。
對於位於亞婆井前地有文物建築圍牆懷疑遭人鑿毀,她稱,根據文遺法規定,損壞文物可能觸犯刑責,她認為有關條例較嚴格,有警醒作用,當局會繼續向市民及旅客加強宣傳文物保護意識,並與文物業權人保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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