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再度擴大編制,未來再新增328個職位,總人數達到6,355人。
特區公報今日(24日)刊登行政長官行政命令,批示修改有關《治安警察局的組織與運作》中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附件,這也是繼去年10月後,再次擴大編制。
其中,指揮部副警務總監增加1人;高級職程中,警司增加1人,副警司增加8人;基礎職程的警員包括警長、副警長、首席警員及警員等增至6,177人,增加318人,增幅5%;
(編輯:盧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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