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市政署持續巡查市面上危險及違規廣告物,並因應颱風季節臨近,提醒廣告准照持有人須確保廣告物或廣告載體穩固安全,特別在風季採取適當措施,有需要時暫時移除廣告物或廣告載體,以維護公眾安全。
根據第7/89/M號法律,安裝廣告招牌須事先取得由市政署發出的准照,為保障公眾之人身及財產的安全,廣告准照持牌人有責任留意廣告招牌是否穩固,並為所安裝之廣告物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
市政署持續定期到各區進行巡查工作,除關注非法安裝招牌外,亦不斷跟進具潛在危險的廣告招牌,若發現任何出現破損之廣告招牌或廣告載體,市政署即發出通知書予持牌人,並要求於限期內處理或清拆,否則市政署將依法進行清拆,並追收相關清拆費用;若屬緊急情況,市政署會立即清拆有即時危險的廣告招牌,以維護公眾安全。由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五月,市政署對有關違規招牌/廣告物發出逾一千九百張實況筆錄,而二○一七年至今市政署已清拆危險及違規廣告物五十多個。
因應雨季及颱風季節的來臨,市政署將增派稽查人員加強對廣告招牌的巡查工作,同時,廣告准照持牌人亦有責任留意廣告招牌是否穩固。市政署亦持續透過不同渠道,例如電台廣告、電視諮詢奉告、城市宣傳廣告牌(MUPI)、安裝街道橫額等,向招牌/廣告物持有人宣傳其法定義務。持有人須定期檢查其招牌/廣告物是否安裝穩固,特別在風季採取適當措施;倘氣象局發出熱帶氣旋一號風球時,市政署亦會向招牌/廣告准照持有人發送提示短訊(SMS),提醒其對所持有之招牌/廣告物作出檢查,確保其穩固安全;如發現破損情況,必須立即作出修理,或可暫時移除廣告物及廣告載體,避免因被強風吹下而危害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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