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有多宗詐騙案前科的本地男子,日前因涉及兩宗詐騙案而在定期報到期間被警方再次拘捕。他涉嫌以介紹內地同鄉來澳從事地盤工作和介紹本澳商人投資內地小食店等作為藉口,詐騙17人中介費及投資款項等折合約20萬元。被捕男子姓陳、27歲、本澳居民、報稱為司機。
司警是在日前相繼接獲兩批合共16名內地男子報案,他們指,一名同鄉聲稱可以協助他人找到本澳離島區一個大型工程的地盤工作,且保證日薪有700元及同年6月一定“有工開”。上述16名男子信以為真,向這名同鄉繳納了1200至5070元人民幣不等的中介費,並將身份證、戶口簿以及通行證等交予這名同鄉代為辦理外地僱員簽證。滿心歡喜以為可以找到工作,豈料該16名男子本年6月1日受召集前往拱北口岸,正當他們準備前往澳門開工時,這名同鄉方才告知他們,由於相關外地僱員簽證尚未辦理好,需要他們先回家等消息。而這名同鄉隨後便“一去冇回頭”,這16名事主懷疑被騙,因此向司警局報案求助。
警方調查後,發現16名事主均祖籍廣東新會同一個鎮,懷疑兩宗接報案件均由同一名男子所為;經深入調查,當局鎖定上述有詐騙前科的陳姓男子,並相信他還涉及另一宗詐騙案。據透露,陳某於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期間,分別以介紹工作和投資內地店舖為由至少行騙3次,當時已被警方拘捕,移交檢察院偵訊後需要定期向警方報到。而他懷疑涉及的另一宗案件則發生於去年6月,一名本澳商人懷疑受陳某的誘騙,花費19萬澳門元投資一間內地的小食店,陳某先後以牌照辦理困難、供貨不足等藉口拖延數月,投資人最終懷疑被騙報警方才揭發案件。
鎖定懷疑涉案人身份後,警方待陳某本月2日前往警局報到時將其拘捕,他拒絕交代相關詐騙案的細節,現時已被警方以相當巨額之詐騙及以詐騙作為生活方式罪移送檢察院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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