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黃潔貞提出書面質詢,本澳近期接連發生世遺文物險遭損毀事件,最近廉署又直指文化局未有依法積極承擔起保護青洲山文遺的義務,引起社會對文遺保護的關注,亦反映有關部門對文遺保護的措施與重視程度不足,以及採用致函提醒作為督促私人文遺業權人做好保育工作的手段未能發揮效用,她要求當局提出明確保育與修復工作時限,按法律追討相關責任。
為此,她提出以下質詢︰1、廉署調查結果反映當局過去的巡查機制,以及採用致函提醒作為督促私人文遺業權人做好保育工作的手段未能發揮效用。當局會否藉此機會檢視全澳屬私人業權的文遺保育情況,並向業權人提出明確時限作出保育與修復工作,按法律追討相關責任。
2、對於社會文化司司長受訪時指《文遺法》仍有改善空間,請問當局何時會開展法律檢討工作,全面審視過去及現時《文遺法》執行情況,更積極處理各項文遺保育工作?
3、鑒於近日本澳文遺屢遭破壞的情況,請問當局在現有工作基礎上,會否研究引入不同的文遺保護及修復措施,例如引入電子化實時監測等先進技術,輔助保護及修復工作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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