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推金融開放新十一條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中新社二十日消息:中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今日宣佈,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遲”的原則,在深入研究評估的基礎上,推出十一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
允許外資控股更多
中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宣佈,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推出以下十一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第一,允許外資機構在華開展信用評級業務時,可以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所有種類債券評級。第二,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第三,允許境外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子公司合資設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財公司。第四,允許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
第五,支持外資全資設立或參股貨幣經紀公司。第六,人身險外資股比限制從百分之五十一提高至百分之一百的過渡期,由原定二○二一年提前到二○二○年。第七,取消境內保險公司合計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於百分之七十五的規定,允許境外投資者持有股份超過百分之廿五。第八,放寬外資保險公司准入條件,取消三十年經營年限要求。第九,將原定於二○二一年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的時點提前到二○二○年。第十,允許外資機構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A類主承銷牌照。第十一,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提高境外投資效率
報道稱,下一步,中國還會有哪些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舉措?可以預計的是,中國將進一步推動評級領域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外資評級機構的業務範圍。
此外,圍繞進一步提高境外投資者入市投資便利性、提升投資效率,中國也將持續出台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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