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案,主要討論法案適用範圍。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引述政府稱法案適用範圍是必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建立商品或服務合同的法律關係。委員會關注是否包括網購。政府稱,若屬澳門境外經營者透過互聯網或電話買賣不適用消保法;至於如何區分是否屬澳門經營者,則視乎經營者的線上業務是否在澳門設有辦公室或實體店、是否使用澳門 IP和域名,以及電子支付帳戶是否在澳門開立和結算等。 法案建議幸運博彩合同、醫療服務合同和教育服務合同等不屬消保法適用範圍。政府解釋,考慮到有關服務的特殊性和專業性,本身亦有專用法規規範,消保法只是作 “保底”。有議員關注醫學美容服務是否受消保法保障,政府指因醫學美容屬醫療行為,因此屬醫療服務,並非法案適用範圍。 (李惠珊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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