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民航局公佈去年十一月機場跑道入侵事故的調查,報告指出,當時有客機啟動起飛程序時,仍有引導車在跑道末端檢查跑道,雖然航機最終順利起飛,但空管人員在事件中沒有按照既定程序檢查飛行進程單便向飛機發出跑道進入許可,負責監督空管人員操作的主管在事故發生當刻沒有做好應有的監視,機場的地面活動雷達系統的顯示屏未能完全顯示實際情況。民航局已向澳門國際機場發出了安全建議,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去年十一月十二日,一架泰國亞洲航空空中巴士飛機於澳門國際機場準備前往曼谷,在得到機場空管人員的許可後,開始滑行進入跑道並啟動起飛程序,同一時間,一架引導車仍然在跑道末端進行跑道檢查工作。事故觸發了控制塔內的地面活動雷達警報,空管人員隨即指示引導車馬上離開跑道。航機和引導車之間最短距離為一千四百八十米,航機最終順利起飛並抵達曼谷。
民航局經調查完成撰寫最後報告,調查發現空管人員沒有按照既定程序檢查飛行進程單便向飛機發出跑道進入許可,負責監督空管人員操作的主管在事故發生當刻沒有做好應有的監視。此外,機場的地面活動雷達系統的顯示屏未能完全顯示實際情況,加上系統的位置與空管人員的工作地方有一定距離,降低了空管人員對系統的關注程度。
民航局向澳門國際機場發出以下安全建議:要求空管人員加強在工作期間的專注,並確保空管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不得參與非職務相關的活動,當機場在運作期間,控制塔主管或其代表必須駐守在控制室崗位上,以履行其監督職責;確保地面活動雷達系統的良好運作,確保系統運作的可靠性,並且必須對空管人員的工作空間以及與系統之間人機界面設置進行重新評估;把飛行進程單管理系統提升至具有警報功能,更好地處理機場地面和空中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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