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蘇嘉豪提出書面質詢稱,本澳早於2007年已實施流浪貓絕育放回計劃,8年內已絕育放回逾千隻流浪貓,當局也曾承認有一定成效,但計劃至2015年突然暫停。蘇嘉豪質詢當局能否積極考慮重啟計劃並擴展至流浪狗,將捕捉又經絕育和注射疫苗而無人領養的流浪動物放回適合的居住地。
蘇嘉豪表示,近期,市政署聲稱,於路環恆常進行捕捉流浪狗的工作時,受到一些人士以喇叭聲響干擾。當局接獲居民投訴而作出針對部署,雖然值得理解,但事件凸顯當局多年來一味以捕捉以至宰殺手段處理流浪動物引發的爭議,這些治標不治本的政策手段,窒礙本澳進一步成為動物友善城市。事實上,早於2007年10月,當局已實行流浪貓絕育放回計劃,通過先誘捕,再進行絕育手術、接種狂犬病疫苗,標記後放回原地或遷移至合適地方,再密切監察其衛生健康狀況,藉此從源頭管控流浪貓繁殖數量,減少對社區可能造成的影響,明顯改善部份社區的流浪貓問題。據當局提供的資料,自2007至2015年,當局成功將1,875隻流浪貓絕育放回。動保界一直希望將計劃擴展至流浪狗,但當局不但未有接納,反而於2015年突然停止原計劃,意味著捕捉和宰殺流浪動物的工作將很有可能永無休止。
為此,蘇嘉豪提出以下質詢:
1.當局是否同意,對於被捕捉而又無人領養的動物,如果一味採取人道毀滅的做法,實在是治標不治本?又是否同意,無休止的人道毀滅,將窒礙本澳進一步成為人與動物友善共融的城市?
2.不少國家或地區都陸續推行絕育放回政策,從源頭管控流浪動物繁殖數量。事實上,本澳並不落後很多,早於2007年已實施流浪貓絕育放回計劃,短短八年已絕育放回逾千隻流浪貓,當局也曾承認有一定成效,惟計劃至2015年突然暫停。當局能否積極考慮重啟計劃並擴展至流浪狗,將捕捉又經絕育和注射疫苗而無人領養的流浪動物放回適合的居住地?若現行《動物保護法》有關禁止遺棄的規定與絕育放回有抵觸,當局會否作出檢討和修訂?
3.當局能否逐步加強對動保團體在財政和土地資源等方面支援,鼓勵有關團體培訓專業人員和義工,配合日後重啟的絕育放回計劃,做好絕育放回的後續護理,如乾淨餵食、定期注射疫苗和除蚤等,達致官民通力合作更人道處理流浪動物的效果?同時,為了減輕動保團體的醫療成本壓力,當局會否逐步擴大公共獸醫服務,包括增聘獸醫、增加門診及手術名額、增設24小時候命應診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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