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十四歲少女暑假期間疑誤交損友,網上認識時裝店男東主不足一個月,便應邀到酒吧首次見面及飲酒。少女醉酒不適,東主前日凌晨用名車接載她回家中途起色心,停車路邊後於車內對其性侵。少女父親擔心女兒未歸,四出尋找,結果撞破兩人正在“親熱”。色狼慾火被“撲熄”,慌忙挾少女開車逃走,最終被警方拘捕。
被捕男子姓雷,三十歲,本澳居民,時裝店東主;涉姦淫未成年人被移交檢察院處理。案中女事主十四歲,本澳居民,初中二學生。
案情指,女事主本月上旬網上認識涉案的雷某,女事主當時已表明其是初中二學生,兩人起初只透過於網上聯絡。同月二十三日晚上十時,女事主應雷某邀請外出飲酒,用名車到女事主路環住所接她,再結伴到路氹某酒吧飲酒,兩人邊飲邊傾。至翌日約凌晨零時許,女事主懷疑飲醉不適,雷某便驅車接載她回家,中途女事主要求停車稍作休息,雷某將車停在路環金峰路。不久有人疑起色心,與女事主親熱起來,隨後“打得火熱”發生重要性慾行為,但沒有性交。女事主父親見女兒遲遲未回家,擔心有事發生,遂外出尋找其女,詎料約凌晨一時跌跌撞撞行至金峰路,竟發現女兒正在與雷某“親熱”,晴天霹靂並立即喝止。此時,有人疑心虛,立即驅車挾女事主逃走,女事主父親則報警求助。
同日凌晨稍後時間,治安警於路環蝴蝶谷大馬路截停雷某的座駕,帶走雷某及女事主返局。司警其後接手調查,雷某承認犯案,女事主供稱自願與對方發生重要性慾行為。司警亦扣押涉事的汽車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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