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財政局表示,面對的經濟壓力和生活上可能出現的問題,特區政府將密切關注社會民情和經濟環境,綜合考慮多種因素,適時制訂相對應的措施。以扶助弱勢階層。至於質詢提及優化收入分配調控機制與相關政策體系,以及減少跨代貧窮等問題,特區政府將會持續聽取議員和社會意見,並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
財政局在回覆議員何潤生書面質詢表示,為建立財政盈餘的分配長效機制,行政會已完成討論《鞏固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資源》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建議,在滿足財政儲備中基本儲備的資金要求的前提下,將每一已結束財政年度的澳門特區中央預算結餘的若干百分比指定撥給社會保障基金,作為其本身預算的年度收入,以確保其擁有充足的財政資源,落實與居民福祉息息相關的各項政策措施。
此外,為紓緩低收入受僱居民的生活壓力,自2008年起推出了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又為鼓勵有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士投身職場,以及更多僱主聘用殘疾人士,特區政府擴大了措施的適用範圍,針對殘疾人士放寬申請條件,補貼合資格的每名全職工作的殘疾人士每月收入至5,000元,而2018年亦推出《聘用殘疾人士的稅務優惠》,僱主聘用符合最低工時要求的殘疾人士,可享有每名僱員5,000元的額外所得補充稅或職業稅稅款扣除。
同時,特區政府多年來一直實施有關年度職業稅臨時減免措施,藉以減輕工薪階層的生活負擔,目前該免稅額為144,000元,並連續多年向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的職業稅納稅人,退還60%應繳並已繳納的職業稅稅款(現時上限提升至14,000元)。於2019年度財政預算案中,還相應調高65歲以上的僱員和散工,或經適當證實其長期傷殘程度等於或高於60%的僱員和散工的年度職業稅免稅額至198,000元,以鼓勵長者及殘疾人士就業。
而社會工作局則根據第6/2007號行政法規,向因不同遭遇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個人及家庭提供經濟援助,金額發放標準為個人或家團每月收入總和與相應的最低維生指數數值的差額,藉以紓緩相關家庭的基本生活所需。而最低維生指數於2019年1月已作出調升,現時1人最低維生指數金額為4,230元。
在扶助低收入家庭和其他有需要人士,緩解他們生活困難和壓力,提升生活素質方面,社會工作局持續推行“短期食物補助計劃”和“社會融和計劃”。另外,與民間社會服務機構建立協作網絡,發掘社區中潛在的近發個案。
社會工作局表示,從工作實踐中發現,扶助弱勢家庭,須全面考慮其個人及家庭的可持續性發展、社會平等及社會參與。因此,除實質的經濟給付外,社會工作局人員在介入受援家庭的個案時,運用了社會工作的元素,從家庭關係、社會適應、居住環境及身心健康等各方面作綜合評估,予以提供輔導跟進或社區資源的協作服務,使其在接受經濟援助服務的過程中,更同時強化其重新投入社會生活主流,達致助人自助的目的。
至於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亦多年來推出一系列的惠民措施,包括多項稅費減免措施和補貼安排,當中有專門針對長者、中低收入或特定人士而推出的支援政策和人金額津貼。
對於上述人士面對的經濟壓力和生活上可能出現的問題,特區政府將密切關注社會民情和經濟環境,綜合考慮多種因素,適時制訂相對應的措施。以扶助弱勢階層。至於質詢提及優化收入分配調控機制與相關政策體系,以及減少跨代貧窮等問題,特區政府將會持續聽取議員和社會意見,並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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