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李靜儀在議程前發言中表示,澳門近年經濟雖然持續向好,但集體欠薪個案仍時有發生。數年前,氹仔某酒店因經營問題不停「拖糧」,員工向勞工事務局投訴,但等候多月仍收不到欠薪及解僱等各項賠償;其後酒店結業,超過600名員工只得透過司法程序追討。最終本地僱員尚且能獲勞動債權保障基金墊支欠薪;但當時仍未納入墊支基金保障的外僱,至今仍苦無辦法追討多達數百萬元的欠薪及賠償。
今年四月,她曾收到某傳媒機構員工的求助,指二月份開始被拖糧,涉及過百名員工,部分員工向勞工局投訴,但欠薪情況持續,期間只有部分僱員例如新聞部等前線人員獲發二月份和四月份薪金,至五、六月份則再次拖欠,不少僱員合共被欠薪近半年,雖然僱主一再承諾會「出糧」,但仍然彈票。持續多月欠薪已令員工生活困難。部分已離職僱員嘗試申請債權墊支,又因勞工局認為僱主並非「執笠破產」而不獲批准;既然當局認為公司「可以畀錢」,到底還要再走多少程序、等多少時間才能協助員工追回欠薪?處處行唔通令員工感到十分無奈和憤怒。
現行法律對「欠薪拖糧」行為的處理程序緩慢、處罰不嚴,即使僱員冒著被解僱、被秋後算帳的後果作出投訴,勞工局調解階段若僱主不合作,僱員亦只能漫長地等待處理,然後透過檢察院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有時拖足一、兩年仍未完成。但只要個案移送法院前僱主向僱員清償所欠款項,無論處於任何階段、拖了多長時間,仍可免除繳納罰金;故此,不少僱主雖知欠薪違法,卻仍會有恃無恐,慢慢拖。可見,法制不建全不但令僱員無法及早追討欠薪,亦令欠薪情況屢遏不止;而透過勞動債權保障基金墊支後,款項基本上難以追討,單是去年已墊支逾千萬元,但只能追回2.4%、即20多萬元。
為此,政府有必要檢討和調整目前在勞工局處理的整個階段均不予以罰款的規定,並加強欠薪行為的處罰,以加快追討欠薪的程序。另一方面,勞動債權保障基金作為公共基金,有關部門固然有責任防止制度被濫用,故此更應該加快追討程序,避免惡意欠薪企業可藉債權墊支機制逃避應有的薪酬支付責任;與此同時,亦需進一步加強對被欠薪僱員的跟進,當僱主並非結業或宣告破產之情況而又長期不支付欠薪時,應有適當機制確保僱員及早獲墊支相關欠薪,並由當局盡早代位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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