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回歸近20年來,博彩業一直蓬勃發展,並與旅遊產業成為澳門經濟支柱產業,同時特區政府鼓勵經濟適度多元化,再加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金融業無疑將會成為澳門經濟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對金融業的監管尤為重要,而澳門金融管理局便是。
其實在澳葡時期,澳門並沒有一個完善的金融監管架構,直至大西洋銀行於1902年在澳門成立分行成為澳門第一家銀行,並在1905年受政府委託成為首家在澳門發行現鈔的金融機構。自始以後,澳門本地政治及經濟環境經歷了深刻的演變,整體形勢不斷發展。後來內地改革開放,港澳經濟受到帶動,於是澳葡當局於1980年設立公共企業性質的澳門發行機構,以負責監管包括銀行、保險和其他信用活動在內的金融業,以促進金融業的良性發展、保障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並且按照有關的法律規定,澳門發行機構還負責發行澳門幣,以及管理官方的外匯儲備,因此其實際上扮演著准中央銀行及貨幣發行局的角色。從此,大西洋銀行儘管繼續發行鈔票,但只是通過簽訂代理合約而作為澳門發行機構的代理人。
由於設立了適當的監管機構,加上及時的立法和監管,澳門的銀行業與保險業在這一時期迅速增長,直至回歸前10年即1989年當局正式解散澳門發行機構,設立了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並賦予其明確的職能以及行政、財政與財產的自治權,這便是金管局的前身。到了澳門回歸,特區政府正式成立。為了更加符合一般慣例,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於2000年2月15日易名為澳門金融管理局,但原有的職能和權責全部維持不變。而於2000年4月1日起,澳門金融管理局又受特區政府委託,為其管理儲備基金。
澳門金融管理局,簡稱金管局是經濟財政司下轄的一個具有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之公法人,且為具有法律人格之公共機關,在從屬上受行政長官監督。金管局使命是根據規範貨幣、金融、外滙及保險活動市場的法規,指導、統籌及監察上述市場,確保其正常運作,並對該等市場的經營者進行監管,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定。其具體職責包括:透過傳達資訊及就向其提出之問題發表意見,建議及輔助總督制定及施行貨幣、金融、外匯、保險等政策;研究及建議執行貨幣、金融、外匯及保險政策之必要措施,並促進其施行:根據本通則及規範貨幣、金融、外匯及保險活動之法規,指導、統籌及監察上述市場,注意其正常運作,並對該等市場之經營人進行監管;在貨幣、金融及外匯政策之範圍內,確保貨幣之內部平衡及透過保證本地貨幣之自由兌換,確保本地貨幣對外之償還能力;行使中央儲備庫職能以及外匯、黃金及其他對外支付工具儲備之管理人職能;在本地區與外間之間貨幣及金融關係上充當中介人;維持金融體系之穩定,並為此尤其負責最終再融資之職能;履行法律所賦予之其他職責。
隨著大灣區的建設,而在澳門發展特色金融,是規劃綱要提到的重要內容之一,澳門也能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
澳門回歸二十周年紀念系列專題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