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間接選舉補選將於十一月二十四日舉行,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再次提醒,有意參選而組織提名委員會的人士,須於本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將填妥的“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送交選管會審批,以確認提名委員會的合法存在。
相關人士可前往選舉事務接待櫃枱索取《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格,或透過選舉網頁下載。按照《立法會選舉法》規定,間接選舉中,每一提名委員會須最少由該選舉組別被登載於今年一月份公開展示的法人選民登記冊中法人總數的百分之二十組成。同時,只有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人名單。
今次補選涉及間接選舉中的工商、金融界選舉組別,有一百零七個法人選民,因此提名委員會須至少由該選舉組別的二十一個法人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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