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本年4月,司警局一名刑事偵查員被揭發飲用含酒精飲品後駕駛外出工作並發生交通意外,保安司日前作出批示,對該名刑偵人員作出停職處分。
本年4月19日下午,司警局一名刑事偵查員駕駛局方車輛外出工作期間與一輛電單車相撞,事後該名刑事偵查員在治安警交通廳接受酒精呼氣測試,被驗出酒精含量超標,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0.73克,違反《道路交通法》第96條「受酒精影響下駕駛」的有關規定,已被交通廳處罰。司警局隨後於4月24日對該名刑事偵查員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調查相關違紀違規行為。局方並重申,嚴格要求轄下工作人員必須知法守法、嚴於律己。對有關事件,當局定必嚴肅處理,對違紀違規人員絕不姑息。司警局領導層亦已即時將事件通報轄下各部門主管,要求各主管監督員工的行為,督促員工遵紀守法。
司警局日前完成有關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於本月19日作出批示,對該名刑事偵查員處以停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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