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自今年6月廉署報告指出政府部門未有切實承擔起保護青洲山的義務後,文化局開展了積極的跟進工作,近期完成分析青洲山業權人提交的書面聽證內容,認為至今仍未實施維修工程的理據並不成立,並要求業權人必須在 30 天內進行山體恢復及提交修道院維修保養計劃。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認同文化局要求業權人在指定期限內進行山體恢復及提交修道院維修保養計劃的做法,促請業權人配合文化局工作,並要持續監察業權人採取正確的修復措施。
黃潔貞指出,近年學者、作家、文化保護者及昆蟲學家等揭示青洲山的各種事物,山上文物眾多,更有不少古樹及新昆蟲物種,具歷史、教育及保育意義,從不同方面提出了保育的重要性,亦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她再次強調維護保養工作刻不容緩,現時文化局採取積極態度主動督請業權人進行維修工作,是社會樂見的,相信能起警示作用。雖然青洲山山體、文物及修道院歷史悠久且面積大,業權人修復難度大,但黃潔貞認為這並非一直拖延修復的藉口。
自她關注青洲山至今已近三年,隨著廉署報告的出台及文化局表明業權人至今仍未實施維修工程的理據並不成立,並要在30天內進行山體恢復及提交修道院維修保養計劃,相信有助業權人正視自身的責任,期望修復工作可以有新進展。此外,黃潔貞強調廉署已表明《文遺法》賦予文化局充足及有效的手段強制要求所有權人承擔責任。因此,倘若業權人不配合,除了按《文遺法》規定進行修復工作,她認為應依照《文遺法》第99條及第100條作相應處罰及附加處罰措施,以收阻嚇之效;同時需要持續監察確保業權人採取正確的修復措施,避免對文物造成二次傷害。在業權人進行修復的同時,局方也要配合城市規劃擬定未來青洲山及周邊的整體發展,並適時向公衆發佈有關保育工作進度,釋除公衆疑慮,確保青洲山得到安全而永續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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