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鄭安庭在書面質詢中表示,就“租霸”及“無契”車位問題提出書面質詢,建議當局設立專門解決租務糾紛的“租務法庭”,一方面可緩解勒遷之訴排期長和執行難的問題,另一方面讓市民能夠採取多一種救濟途徑。
鄭安庭表示,《租務法》生效至今已超過一年,有不少業界和市民反映,法律對打擊“租霸”的效果仍未彰顯,“驗筆跡”程序輪候時間長。而不久前修改《司法組織剛要法》亦未能從根源上解決問題,業主需耗費很久時間等待案件排期。另外,《租務法》對“無契”車位租賃市場帶來的負面效果,政府一直沒有正面解決。由於回歸前對地產監管市場不嚴格,登記制度不完善,不少高樓齡物業都存在無契車位。而回歸後,政府也沒有就相關問題作出處理,因“無契”車位不能作公證,無法再按照修改《租務法》之前的做法,通過書面合同來出租,而只能以口頭出租,因此令出租雙方都缺乏保障。有業界擔心為“無契”車位提供中介服務、收取佣金的做法可能被認為違規而不提供中介代理服務,但市場上一直存在“無契”車位的買賣、租賃。
為此,他提出以下質詢:一、《租務法》規定本澳將會設立“不動產租賃爭議仲裁中心”,目前與之相關的工作進程如何?
二、業界和市民反映,要達至雙方同意加入仲裁條款難度較大,希望政府參考鄰近地區的有效做法,如香港可直接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要求租客遷走,設立專門解決租務糾紛的“租務法庭”,一方面可緩解勒遷之訴排期長和執行難的問題,另一方面讓市民能夠採取多一種救濟途徑。請問當局如何看待有關建議?
三、業界反映,自《租務法》生效以來,增有關“無契”車位買賣是否合法,中介進行代理業務是否違規等問題向當局諮詢,但未獲確切回應。請問當局能否就此給予業界明確的指引?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