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六月三日作出批示,符合條件的原海一居樓花買家可向都更公司申請購買建於黑沙環新填海區“P”地段的置換房,但逾期未申請者則會喪失購買資格。都更公司將按申請者當年的樓花呎價出售置換房;但未有交樓時間表。
都更公司介紹原海一居樓花買家購買置換房的安排。原海一居的置換房規劃,需視乎有多少人申請購買再盡快開展,亦會預留單位作都更置換房用途。樓宇規格以私樓標準興建,對原海一居買家的呎價,則一律按當年的一手樓花價出售,與都更置換房價不同。
都更公司指出,置換房是為都更提供補充措施,並非補償措施。原海一居的置換房面積,是參照當年預約買賣合同的實用面積。原海一居有多個戶型,但現時無條件複製整個項目,因此政府從規劃和興建置換房的角度考慮,祇會統一設計幾種面積和戶型的單位。即使無法完全還原當初的座向、樓層、戶型等,但面積差異不會超過百分之五。原海一居購買者亦豁免適用《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制度,即手頭上有物業者,購買置換房亦不用加徵印花稅。
都更的置換房價,是都更公司參照樓宇所處區域同等質量及條件、屬居住用途的獨立單位的市場價格提出建議,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訂定。
至於什麼人合資格購買置換房?根據《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規定,因土地的臨時批給被宣告失效而影響在建樓宇交付,其預約買受人或受讓相關預約買賣合同地位的人士向政府提起賠償訴訟,仍可申請購買置換房,但在訴訟待決期間中止處理有關的申請;如在訴訟中獲判收取賠償,則喪失購買置換房的資格。
政府明確表示,原海一居樓花的個人、夫婦或共同擁有的買家均祇能購買一間置換房。獲分配購買相同實用面積的置換房的申請人選擇有關房屋的先後次序,按照置換房的售價由高至低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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