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於今年六月十七日至八月十日期間,分兩階段接受符合資格的原“海一居”樓花小業主申請購買置換房,逾期未申請者將喪失購買置換房的資格。據都更公司網頁顯示,至八月十日截止日已經完成一千九百三十二宗申請。在申請期屆滿後的三十天內,都更公司將以書面通知申請被接納、拒絕或中止處理。
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於六月份成立當日,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第一副主席謝思訓介紹公司的情況。
林金城代表都更公司介紹了都更公司成立背景和必要性、公司組織架構和運作,以及公司的首項工作。他指社會迫切期望加快都市更新的步伐,為居民提供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因此政府在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後,決定成立都更公司。
都更公司由政府全資擁有,現時董事會已成立了執行委員會、設計策劃委員會、財務委員會等多個專責委員會開展不同領域的工作。作為政府全資公司,除了設有獨立的監事會進行監察工作之外,還設立了內部審計委員會,定時作出工作檢討加強內部監控和風險管理,強化內部和外部監督。
林金城表示,根據《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的規定,都更公司作為負責都市更新的實體,興建和分配有關暫住房及置換房是都更公司現時需處理的其中一項工作。
行政長官頒佈的批示中表明,公佈符合條件的原黑沙環新填海區P地段建築項目獨立單位預約購買者或受讓相關預約購買人士,申請購買置換房事宜。都更公司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府的政策指示,開始著手開展工作。市政署受都更公司委託,幫助都更公司在六月十七日至八月十六日期間於北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櫃台進行登記工作。 謝思訓表示,多部與都更相關的法律法規已於年內相繼出台及生效,為推動都市更新構建了初步的法律框架,在此時成立都更公司正當其時。以公司形式推進都更工作可運用商業運作模式,提高效率和效益,增加靈活性,亦有利於與都更進程有關人士進行協商,更好地建立互惠和信任的基礎。謝思訓強調,推進都更的方式多種多樣,更重要的是在各界進行充份討論,凝聚持份者們的共識。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