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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招聘制度改革後問題更趨嚴重

2019-09-04 01:23





改革前後招聘制度的問題

【特訊】審計報告指改革後的2011招聘制度及2016招聘制度,在執行上重複改革前1989招聘制度的問題,甚至出現更嚴重的情況。審計意見認為,招聘公務人員最基本之目的,是要因應公共部門對相關職缺的需求,聘用具備相應工作能力的人員,為達到上述目的,招聘過程應以公平、公正、公開及競爭的原則,使用合理的成本與時間,對投考人進行擇優取錄。
審計報告表示,改革公務人員的招聘及甄選制度,是近十年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中公共行政領域提出致力完成的其中一項主要工作,而社會普遍對改革制度寄予很大期望。而由2011年實踐改革至今,先後推出3種不同的制度,經歷革新、廢止又再修改,但仍然與社會及各公共部門的期望存有較大落差。
審計署對公職局實行招聘制度改革,在2011招聘制度規範的中央開考及2016招聘制度規範的統一管理開考之相關工作進行審查,結果反映上述兩個招聘制度的執行結果,不但使改革前部分的舊問題再次出現,甚至出現更嚴重的情況。
編制外合同填補職缺
審計署在審計意見中指,公職局在2006年9月為新招聘方向進行諮詢前,公職局經已掌握舊有2個開考形式各自存在的問題,但一直至推出2011招聘制度,公職局在此五年間從未顯示有迫切需要去避免或減輕舊有開考形式自身存在人員錯配及時間冗長的問題,更沒有制訂相關解決措施。這不但令2011招聘制度規範的中央開考重蹈1989招聘制度下集中管理模式兩個問題的覆轍,加上公職局決定於2011招聘制度先行招聘高級技術員及技術輔導員職程,其專業性較以前曾開考的助理技術員及行政文員職程更大,再加上綑綁多個部門的職缺需求一併進行招聘,因此,在推出該制度時,更嚴重的人員錯配及更漫長的開考時間是可預視的結果。
而在審視2011招聘制度的執行結果,發現人員錯配及時間冗長兩個舊問題均有發生,且有更嚴重的後果;指有個案五年也未能組成典試委員會,有部分範疇因無法組成典試委員會而一直未能開考,結果是公職局僅管理2個職程的中央開考也顯得束手無策;另有一例子,開考和分配由始至終不考慮投考人意願,投考人因不滿被分配的職位而不接受就職,不但延長了該部門處理入職程序的安排,甚至耽誤了整個開考的分配進度。
除此之外,2011招聘制度的機制所產生的初步分配名單亦衍生違反公平分配的基本邏輯;公職局原預設的分配程序是按最後成績的名次,先分配編制內,再分配編制外,當完成第一輪分配後,倘有足夠合格投考人可進行第二輪職缺填補時,便會依前述形式分配。但實際在第二輪分配時才發現成績排名較後者,卻獲分配編制內職缺,反而排名較高者卻在第一輪分配只獲得編制外職缺的情況。雖然公職局在發現後已作出補救,把第二輪本屬編制內的職缺全數改以編制外形式聘用,但由此反映公職局在設定有關分配方式時,並沒有周詳考慮及分析其可行性,導致多個部門原計劃要填補編制內職缺,調整為以編制外合同進行填補。
招聘制度維持14個月
報告指,為緩解2011招聘制度進度緩慢而長久積壓的職位空缺壓力,以及避免人員錯配的問題,公職局在完成修改第14/2009號法律前推出2016招聘制度作為臨時方案。但自2016年7月2016招聘制度生效起,至2017年8月生效的第23/2017號行政法規對招聘制度進行修改,2016招聘制度只維持了14個月。
公職局於2016年第四季根據公共部門的人員需求情況,按照2016招聘制度分別進行高級技術員、技術輔導員及勤雜人員職程的3個開考,合共聘請369個職缺。而每個職程的開考分別涉及1個綜合能力考試,以及同時進行13至100個不等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截至2018年10月31日為止,3個職程開考的146個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當中79個(佔約54%)已經完成並公佈了最後成績名單,但仍有4個技術輔導員的職務能力考試仍未開始進行筆試。而是次以2016招聘制度進行的開考,除出現應考人重複及招聘成本高的問題外,亦存在開考時間長的情況。
審計報告以列表顯示,“高技”及“技術輔導員”兩職程的開考,由刊登開考通知至公佈最終成績需時17個月以上,勤雜人員則需時12個月至22個月。“高技”職程經過約2年時間,尚有39個部門未公佈最後成績,完成率約61%;“技術輔導員”由2016年12月開考至2018年10月底,尚有4個部門未進行任何考試、24個“部門試”未公佈最終成績,完成率僅15%。
1個職缺逾4千人報考
在是次2016招聘制度的開考中,共有19個部門同時招聘一般行政技術輔助範疇技術輔導員,但由於沒有合作開考,故合共需進行19個職務能力考試。而根據資料反映,該範疇考試的實際考生數目為5,756人,但由於該5,756人分別報考1個至19個不等的部門,故最終錄得報考總數共87,068人次。在5,756人中更有接近六成考生(3,343人)報考了全部19個部門,3,343人報考後衍生為63,517人次。由於大部分考生重複投考多個部門,最終導致整個職務能力考試的報考人次較原實際考生人數大增。
而在勤雜人員職程的開考中,同樣出現重複投考的現象。11個部門招聘雜役範疇勤雜人員,但因沒有進行合作開考,故共需進行11個職務能力考試。然而,11個考試中的實際考生數目為255人,而該255人分別報考1個至11個不等的部門。當中,更有超過五成考生報考了全部11個部門。由於大部分考生重複投考多個部門,導致整個職務能力考試的報考人次大增,由實際考生只有255人,衍生成為2,242人次報考。
此外,是次以2016招聘制度進行的開考,出現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報考率高,但筆試出席率較低的情況。根據開考資料反映,截至2018年10月31日,合共121個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進行了筆試且公佈了筆試成績,而3個職程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分別有101,039人次、64,720人次及1,491人次報考。但在高級技術員職程中,經部門對報考人的專業所屬範疇進行資格審查後,發現大部分報考人不符合要求,確定合資格的報考人只剩48,465人次,淘汰率達52%。最後,3個職程分別只有17,822人次、17,985人次及926人次出席筆試。除勤雜人員職程外,其餘2個職程的出席率均偏低,平均只有三至四成。
當中,更出現部門只招聘1個職缺,但卻吸引4,160名考生報考的情況,而經資格審查後確定符合資格的3,626人中,最終出席筆試的只有969人,出席率只有26.72%。
開考成本每人八萬五
根據審計報告,2011招聘制度於2012至2014年期間開考所涉及的開支約為550萬澳門元,但2016招聘制度」的3個職程開考開支高達3,164萬澳門元,僅招聘369個職缺,即平均每招一人的開支約85,745元;當中,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的開支達2,566萬。
然而,是次開考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普遍存在筆試出席率偏低的情況。因此,不少部門意見反映,是次開考花費大量公帑;用人部門投放了大量的行政、人力、場地租金及印製試卷等資源,但有關考試的出席率偏低,造成浪費。
此外,根據用人部門的意見反映,公職局對開考的協調及支緩工作存在不足,尤其在“考試場地及監考人力資源”、“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典試委員會專用系統”,以及“資訊的統一發佈”四方面,增加了部門的工作量及所需投入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