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由法務局、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澳門大學憲法與基本法研究中心合辦的「紀念澳門回歸二十週年暨澳門基本法實施經驗總結和展望」學術研討會昨日在澳門大學舉行,邀請多位本地,香港及內地學者出席,就相關議題演講。
研討會昨日上午十時舉行,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徐澤、澳門法務局局長劉德學、澳門大學校長宋永華等嘉賓出席會議。
徐澤致辭時表示,一國兩制在澳門成功落實,基本法亦在澳門成功實施,凸顯澳門在中央政府下的重要地位。徐澤亦分享三點意見,一、香港、澳門回歸是憲制秩序的巨大轉變。即以我國憲法和基本法為共同憲制基礎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代替了香港、澳門回歸前的憲制秩序,兩地的法律地位發生改變,法律體系也必然發生相應的改變。二、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核心是中央與特區的關係。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是與中央相應的權力結合在一起的。因此,維護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就必須把中央依法行使權力和特別行政區履行主體責任有機結合起來,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行政長官按照基本法對中央和特區負責,既包括對落實中央行使的權力要對中央負責,也包括其依法行使高度自治權對中央負責,兩者缺一不可。三、維護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根本目的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這是「一國兩制」方針統一和發展這兩個基本點有機結合的必然要求。
劉德學致辭表示,目前澳門正朝著「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目標進發,如何快速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參與和助力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和全面有效落實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既是澳門面臨的重大機遇,也是進一步推動和豐富「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他稱,建設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需要充分認識和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這種區域性的雙向開放需要加強政策規劃和制度規則的協調對接,研究在「一國兩制」之下,有何種制度規則是具有共同本質性的東西,有那些是具有原則差異性的東西。相信經過不斷探索和努力,可設計出符合國家憲法和特區基本法,也符合三個不同法域的社會實際情況和發展要求的制度規則。
澳大校長宋永華稱,隨著大灣區建設的深入發展,「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實踐也將會邁入新階段,澳門特區更需要通過全面準確貫徹實施憲法與基本法,從而將「一國兩制」的優勢與價值發揮出來,使特區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大灣區建設與合作中發揮澳門自身優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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