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發言人蔡昕輝受訪表示,由於盧姓逃犯涉及的案件仍在法律追訴期內,當時他被終審法院判處14年徒刑,司警接收後會立即將他移送至路環監獄服刑。他又稱,逃犯成功交接彰顯了粵澳兩地警方警務合作的能力與效率。
據悉,華年達綁架案發生於2001年2月28日,是自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首次有大律師被綁架的案件。案中綁匪在澳門西灣擄走正在駕車途中的澳門資深大律師華年達,更開槍射傷華年達的大腿和毆打人質致其右腿骨折。隨後澳門警方大舉進行搜查,於同年3月5日偵破案件和查獲8名綁匪身份,成功救出人質和拘捕部份匪徒,並在關閘附近搗破綁匪的軍火庫,起出AK47、自動步槍和手榴彈等重型槍械和大量彈藥。案中綁匪最終被澳門法院判監禁半年至21年不等,當中有4人潛逃內地,包括上述逃犯在內,已有3人被內地警方成功抓獲並移交澳門,現時仍有1名在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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