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回歸二十年來,治安環境日益良好,有賴當局對違法犯罪行為的嚴厲打擊,但隨著時代的發展,違法犯罪行為逐漸變得多元化,這對保安當局執法人員尤其負責指揮之警官等的能力也要有更高的要求,因此對其培訓相關重要。
早前曾介紹過治安警察局轄下的警察學校,雖警察學校負責對警務人員和保安學員提供培訓、升級及提升專業素質和能力所需的課程及實習等相關工作,但其學員範疇並不包括消防、警司等範疇,而針對警官、消防官、警司等提供相應高等課程的則是由「保安高校」負責。
保安高校,全稱為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是澳門保安司轄下的一個培訓部門,亦是本地區一所高等教育機構,其宗旨是為澳門保安部隊培訓警官或消防官,以納入各部隊之編制;另外,保安高校亦負責保安部隊各個職程的培訓工作。
保安高校成立之前,保安部隊的培訓工作由綜合訓練中心承擔。該中心於1976年成立,培訓對象是本地區治安服務學員,最初設於「關閘兵營」,於1978年遷往路環石街現址。在中、 葡兩國政府於1987年4月13日簽署 《中葡聯合聲明》 後,澳門進入了「過渡期」。為了貫徹落實聯合聲明中關於公務員本地化的政策,保安部隊必須培養一批具有高等專業學歷的警官及消防官,因此,保安部隊便於1988年7月4日設立了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根據相關行政法令以及《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規章》,保安高校的主要任務被確定為發展教育、研究、和輔助社會等活動,其宗旨是為澳門保安部隊各部隊之編制培訓警官或消防官,此外,保安高校的任務還有:舉辦有利於澳門保安部隊之進修、再培訓或專業課程或實習;為澳門保安部隊編制舉辦警官或消防官之升級課程;在有利於澳門保安部隊或澳門地區之事宜上開展訓練及操練;實施、統籌或協助與本地區利益有關之目標範圍內之研究及發展計劃,尤其保安方面之研究及發展計劃;組織在民防計劃範圍內之區域行動中心,並履行上述計劃所賦予之任務。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成立至今,已為本地區培訓了一批擁有專業知識、技術和魄力的本地化高級警官及消防官。據當局統計,保安高校的四大課程「警官/消防官培訓課程」、「警司進修課程」、「指揮及領導課程」以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歷屆以來分別已有327名、21名、83名以及3778名畢業生。這批本地化官員現已全部取替原任職於澳門保安部隊各部隊及機關的葡國軍官,領導著整個保安部隊,擔負起維持澳門特別行政區治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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