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執法並行推減廢
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第三期擴建工程近日開標,預計二○二三年初,焚化中心在現有兩廠房基礎上,新增兩台處理能力為每日六百五十公噸的焚化爐。硬件升級無疑令整體垃圾處理能力大增,但是否代表減廢問題迎刃而解?
當局自宣佈計劃實現二○二六年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減至每日一點四八公斤目標後,便被批評目光短淺。新一期《澳門環境狀況報告》更反映去年已升至每人二點一七公斤,連同棄置的城市固體廢物量指標,同樣不跌反升。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廢物量遠高於新加坡、北京、上海以及其他大灣區城市,正好說明本澳屬於高消耗水平城市。
儘管減廢宣教工作持續推行,惟社會依然未養成良好習慣。見微知著,有意見認為根源在於“丢垃圾變得方便”。回看九十年代建成焚化爐後,社會開始毋需再為堆填垃圾臭味所擾,影響看不見,減廢意識漸漸偏低。
澳門要走的環保減廢道路還很漫長,環保部門必須一改“佛系”作風。下月實施“限塑”措施是落實“污者自付”第一步。當局應乘勝追擊,加緊部署其他合適的收費制度及生產者責任制,推動大衆自我克制,減少廢物。也引領生產者及業界循環再造,相得益彰。
悅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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