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崔世平在議程前發言表示,為了配合新城A區建設,特區政府早前公佈將加快推進地下共同管廊的規劃和開展,並以專營服務合同的方式批給,由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日後該區的管線管理工作。共同管道是用作容納公共服務管線的結構物,將電力、電信、供排水等公共維生管線的佈設規劃集中管理,將有效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效能,且預期可減少各種管線因安裝和維護而進行的地面開挖工程,對路面交通和市民出行產生的不便程度降低。
參考世界各地的做法,地下空間的利用除了今次的地下管廊之外,還有軌道系統、車輛道路、步行系統、停車庫、商業區及市政設施等項目。建議政府在功能確定、開發強度、開發模式等方面做出指引,從規劃階段起結合地面建設規劃,針對不同的空間區位,提出相應的地下空間發展策略,確保地下和地上的使用功能可以有機組合,發揮最佳作用。就此,他提出幾點建議:
一、展開有系統的地下空間分層利用規劃。希望以新城A區的地下管廊規劃為起步,將地下空間劃為總體城規一部分,制定整體地下空間結構和脈絡;以新城規劃為先行重點,未來隨著都市更新進程逐步把舊區納入。
二、善用新科技加強地下空間管理。在處理空間權屬問題時,建議引入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結合GIS地理資訊系統構建資料庫,令地下空間追蹤管理機制更智能化,以便當局迅速掌握管廊建設、檢驗、維修、保養等工作;同時,確立統一管理體制機制、清晰權責分工、財產屬權等,以便政府掌握地下空間狀況。
三、完善地下空間利用的法律法規。為明確土地的擁有權和地下空間的使用權,應加快修定有關使用地下空間的法律法規,同時確保法律的制訂與修訂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四、建議在研究都市更新相關策略及法規時,對舊區重建的過程盤活開發地下空間的可能性和引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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