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浩輝:完善法律制度提效率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稱,除了適時增加一定的司法官員及司法輔助人員之外,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推進司法改革,無疑仍然是提高司法效率的不二法門。
岑浩輝指出,一是修改訴訟法,通過訴訟制度的改革尋求司法效率的突破。特區政府現正在進行《民事訴訟法典》的修改,也應該及時啟動對《行政訴訟法典》作出修改的前期研究。希望能夠在兼顧司法公正與效率的基礎上,在不損害訴訟當事人的訴訟權益的情况下,設立創新、便捷、低成本的司法程序,朝着簡化訴訟程序、提高司法效率的方向加速推進修法進程。
宜建調解糾紛機制
二是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解決澳門糾紛解決途徑單一的問題,化解訴訟案件激增與司法資源有限的矛盾,尤其是應通過立法建立更符合澳門實際的調解制度。因為,澳門地域不大、人口少,是一個人際關係密切的行政區域。雖然深受西方法律的影響,但始終保留着華人的風俗習慣,而且社團發達,非常適合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如果運用得當,它不僅是一種解決糾紛的替代方法,還是一種社會的治理方式。
三是要探討將一些現在由法院處理的案件交由其他部門處理,以減輕法院的工作負擔。如研究把不具爭議性的輕微違反案件、勞工案件、兩願離婚案件、遺產繼承案件、民事執行程序案件、破產和資不抵債案件宣判後的分產程序等,交由其他部門或實體處理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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