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正在審議中的醫療人員註冊制度法案,新文本刪去在執照上列明處分紀錄的條文。立法會小組委員會稱,若醫生犯的所有輕微過錯都可被公開在執照上,可能會影響其執業,認為醫療人員取得執照後的相關處分或書面警告可設途徑查閱,但不建議列入執照資料中。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討論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會議主要討論政府提交的新文本。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新文本建議醫專會由二十三人組成,分別是一名主席,三名衛生局代表和四名培訓醫療人員代表,以及十五個醫療專業各一名代表。
對於新文本刪去在執照上列明處分紀錄的條文,陳澤武解釋,若醫生犯的所有輕微過錯都可被公開在執照上,可能會影響其執業。他又指,現時很多類型執照也不會列明出生日期,當中亦涉及私隱問題。不過二常會認為醫療人員取得執照後的相關處分或書面警告可設途徑查閱,但不建議列入執照資料中。
陳澤武稱,新文本接納委員會意見,以屬於法律組成部份的附件概括十五個醫療專業人員資格的適用範圍,取代原建議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
醫生執照不載處分紀錄 委員會倡另設途徑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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