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香港老翁入境時被海關揭發攜帶未經申報藥物,共檢獲二十盒關節注射液藥物,由於有關藥物必須具備准照才可入口;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規定,對涉案人作出起訴。
本月二十四日中午,一名香港男子(約七十歲)經港珠澳大橋入境,海關關員透過X光機檢查其行李時,發現行李箱內藏有可疑物品,經檢查在箱內搜出共二十盒關節注射液藥物。衛生局人員證實有關藥物為須具備准照方可入口。涉案男子報稱藥物購自日本,供美容院使用,約值港幣九千元。
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規定,對涉案人作出起訴,一經判罰,可科處澳門幣五千元至十萬元罰款,而被查獲貨物亦會被充公。海關提醒,物品進出澳門受《對外貿易法》規管,部份物品更須預先向權限部門申領准照,市民及旅客應主動了解,以免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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