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全票通過,授權澳門特區對橫琴澳方口岸實施管轄的決定;規定澳門以租賃方式取得橫琴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的使用權,並授權澳門特區對該區域依照澳門的法律實施管轄。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表示,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特區政府將加緊開展後續工作,包括本地相關立法和蓮花口岸搬遷工作等,並與廣東省及珠海市繼續密切合作,在橫琴口岸實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創新通關模式。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昨午獲一百六十八票全票通過。
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相關部份(橋墩除外),以及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自啟用之日起至 二零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而有關區域將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啟用,具體啟用日期及具體座標和面積由國務院確定。租賃期限屆滿,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以續期。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表示,去年八月向中央政府提出將澳門路氹城邊境站(蓮花口岸)搬遷至橫琴,並採取“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獲中央同意後,特區政府於去年十一月就相關事宜設立跨部門聯合工作組,就擬劃分澳門管轄區的問題與內地部門協商並達成共識,於今年六月正式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並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特區政府表示,有關的授權決定,充分體現中央對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高度支持,對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強澳門與內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高通關便利化水平、促進人員和貨物等生產要素便捷流動具有重大意義。特區政府對中央政府、廣東省及珠海市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謝。
新華社報導,會議認為,為了實現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和珠海市之間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為兩地之間的交通運輸、人員往來和經貿活動提供便利,有必要在位於廣東省珠海市橫琴島的橫琴口岸內設立澳方口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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