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旅遊局指旅行團在澳露營住宿並不違法,不過有意見認為做法影響本澳居民的公眾地方使用權,會衍生治安、衛生等問題,並對本澳旅遊業造成衝擊。政府應該站在本澳市民和保護遊客的角度,考慮頒佈法例或行政法規規管。
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德勝表示,政府要推出措施有效約束有關問題,包括帶團的旅行社須預先向政府登記租用場地,一旦出現問題需要承擔相關責任等。
對於網上有旅客組織來澳並租用黑沙露營場地住宿,旅遊局日前表示,本澳現行法規並無規範旅行團的住宿方式,旅行團露營住宿並不違法。至於是否涉及非法導遊問題,旅局稱,在履行監察職務時,不可直接推定領隊就是非法導遊,又認為網上資料不足以構成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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