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6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6日在北京表示,歡迎中央政府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後,公佈16項普及惠民及便利香港專業界別到大灣區發展的政策措施。
該16項措施包括:
第一,便利香港居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購買房屋。
第二,支持香港居民在內地便捷使用移動電子支付。
第三,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推出香港居民異地見證開立內地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第四,保障在粵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子女同等享受教育。
第五,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
第六,為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往來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提供便利。
第七,容許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指定港資醫療機構使用已在香港註冊的藥物和常用的醫療儀器。
第八,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措施、法律顧問措施、特設考核措施。
第九,進一步擴大建築業專業人士資格互認範圍。
第十,擴大港澳建築業專業人士在內地執業優惠政策實施範圍。
第十一,給予保險監管優待政策。
第十二,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保險公估機構的年期限制。
第十三,支持港澳債券市場發展巨災債券。
第十四,支持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
第十五,對進境動物源性生物材料實行通關便利。
第十六,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港澳的限制。
林鄭月娥表示,是次推出的政策措施涵蓋範圍廣泛,亦是特區政府一直努力爭取的政策創新及突破,有助鞏固和提升香港在金融、醫療和專業服務方面的傳統優勢,以及發展創新及科技等新經濟增長點。特區政府會切實與相關中央部委和廣東省政府跟進落實有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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