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籲重型車裝自記速度計
業界冀釋更多資訊方便依循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昨日提醒重型汽車的車主,須於明年三月廿八日前安裝自記速度計,否則可被罰款三百元及另外繳付二千元作特別檢驗。有重型車司機認同當局用意,但希望釋出更多資訊,讓業界有例可循。
當局昨發出新聞稿指,根據第二九五/二○一八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車輛檢驗規章》已於今年三月廿八日起生效,當中規定重型汽車自規章生效後一年必須安裝自記速度計。至今仍有不少車主未安裝該儀器。為安全及避免罰款,呼籲業界及車主留意,盡快安排車輛安裝。安裝參考指引可瀏覽網頁(http://www.dsat.gov.mo/pdf/295_2018_sefl_speed_man.pdf)。
有重型車司機支持相關規定,表示業界就此已提出多年。重型車輛安裝了自記速度計,可約束駕駛者,避免超速。若不幸發生交通意外,執法部門也可從自記速度計中查找肇事時的車速,協助調查意外原因。
另有重型車司機稱,現階段未有指明業者應安裝哪種型號或款式的自記速度計,同時應記錄多長時間才合規格。希望當局釋出更多資訊,為業界提供更清晰指引,免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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